潍经贸市字[2010] 3 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煤炭经营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煤炭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和监管秩序,根据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批办《关于加强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煤炭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取得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并已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批发、零售以及型煤加工企业。
二、年检时间
自本文下发之日开始,至2010年3月15日
三、年检须提交的材料
1、煤炭经营资格年检表(一式两份);
2、《煤炭经营资格证》副本;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企业税务登记证书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税务部门认证相符的购煤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或购煤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无误后,原件返还经营企业,复印件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留存);
6、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书或有效的租赁、联营场地合同证明书;
7、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书;
8、质检部门出具的计量设施、煤质检验设施合格证明书,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质检工作人员上岗证书,属于委托质检、计量的,提供委托质检、计量单位的合格证明书。
9、煤炭经营企业与具备资质的质检机构签订的委托质检协议;
10、企业自检报告书。
四、严格煤炭经营企业经营规模退出标准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煤炭经营企业“十一五”结构调整与合理布局规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07〕2451号)规定要求,为优化我市煤炭经营企业结构,提高我市煤炭经营企业整体质量,在年检中,按分类管理的原则,设置年检最低经营规模标准。按省要求非煤炭主产区煤炭经营批发企业年经营规模不少于4万吨、煤炭经营零售企业年经营规模不少于1万吨。凡连续两年达不到最低经营规模的,一律不予通过年检,注销其煤炭经营资格,令其退出,其中一年达不到最低经营规模的,限期整改。
五、严格煤炭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标准
煤炭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检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年度检查合格的,在煤炭经营资格证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年度检查基本合格的,责成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的在煤炭经营资格证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整改不合格的,予以注销;年度检查不合格的,予以注销。其中:
1、经年度检查符合《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的为合格;
2、经年度检查有下列行为的为基本合格:
煤炭经营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计量和质检人员上岗资格证等不齐全的;
煤炭经营资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依法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的;
经营煤炭的种类、质量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
3、经年度检查有下列行为的,为不合格,应予以注销:
无合法、有效的煤炭经营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计量和质检人员上岗资格证等;
未达到规定的经营规模的;
有伪造、买卖、出租、转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煤炭经营许可证行为的;
有《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的非法经营行为的。
4、凡不按期参加年度检查的,一律按不通过年检予以注销。
对年检不合格予以注销的及不参加年检的煤炭经营企业,收回《煤炭经营资格证》,通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煤炭经营项目。
六、严格执行总量宏观控制标准
按总量平衡适度减少的原则,目前,我市煤炭经营企业户数已经超出省规定,将根据各县市区淘汰、退出的数量适度安排煤炭经营企业增量指标,其中,60%下达由各市调节使用,40%由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批办公室统一调控使用;凡没有淘汰和退出煤炭经营企业的县市区地,原则上一律不再安排增量指标。
今后,新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实行集中申报、集中审批制,每年审批一次。各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每年年度检查结束后,根据淘汰和退出煤炭经营企业的数量,于5月组织申报,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批办公室于5月下旬组织审查批复;特殊情况经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批领导小组同意,年度可增加一次审批。
七、严格年度检查时间和程序
煤炭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实行企业自查、县市区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初检、有市煤炭监管部门初步审查后,报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批办公室审查核准。各县市区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完成初检后,要以正式文件报告年检工作情况,提出对所属煤炭经营企业的年度检查初检意见,并填制《煤炭经营企业年检汇总表》,于2010年3月15日前以书面和Excel电子表格方式报市经贸委。
八、加强对煤炭经营企业检查工作的领导
煤炭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是规范和加强煤炭经营市监管的重要内容,政策性强,各级煤炭经营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标准,认真组织,确保年检质量,确保按时完成年检任务。
附件:1、山东省煤炭经营资格年度检查表
2、煤炭经营企业年检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煤炭 年检 通知
潍坊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月15日印发
共印20份